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国家乡村振兴局、地震局《关于印发<关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21〕40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我局拟定了《惠农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16日向涉及本方案的6个乡镇及相关区直部门征求意见,反馈结果均为无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实施方案》的保障对象,第三部分为《实施方案》的保障方式,第四部分为《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第五部分为《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以保障农民住房安全,提高农民住房质量为目标,依法依规解决当前农村房屋建筑安全性和宜居性的突出问题,对全区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现居住房屋为唯一住房的农房进行改造并明确了改造的建设和补贴标准。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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