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公布全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与部署,拟对我辖区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制定。为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就惠农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二、听证会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惠农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情况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将邀请惠农区人大、政协、政府办、政研室,发改、财政、人社、住建交通、农水局部门代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参加。 联系人:马佩玉 ;联系电话:0952-3813802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六、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本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惠农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四)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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