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党人才组发〔2022〕3号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惠农区建设宁夏产业创新人才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已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惠农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 年 5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农区建设宁夏产业创新人才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 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工程,加快建设宁夏产业 创新人才高地,助推我区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 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流动、 使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工作责任体系,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更加重视本土人才自主培养,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竞争优势,着力打造宁夏产业创新人才高地,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为重点,谋划实施 一批人才政策、人才项目,推动人才总量大幅增加、人才结构大幅优化、人才素质大幅提高、研发水平大幅提升、转化成果大幅增长。通过努力,未来三年:人才集聚度进一步提升。全区人才总量达到 2.8 万人左右,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500 名左右、高技能人才 2400 名左右、专业技术人才 4400 名左右。人才创新度进一步提升。60 的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实施科技合作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80 项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4 件以上,R&D 投入强度达到 2.3以上。人才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全区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占比达到 6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 33 家、75 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人才引进聚集行动。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相统一,围绕九大重点产业、五大百亿专业园建设,建立“企业+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柔性引才机制,鼓励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在重大项目合作、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深化交流,集聚一批科研、产业等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实施高校毕业生引进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每年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
2022 年,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60 名、高技能人才 100名、专业技术人才 200 名、人才团队 2 个。新获批市级及以上“人才小高地”2 个。
2023 年,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60 名、高技能人才 100名、专业技术人才 200 名、人才团队 3 个。新获批市级及以上“人才小高地”2 个。
2024 年,累计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80 名、高技能人才300 名、专业技术人才 600 名、人才团队 8 个。新获批市级及以上“人才小高地”8 个。
责任单位:石嘴山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区人社局、财政 局、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总工会、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健局
(二)实施产业人才平台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创新链,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建设的模式,引导企业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对接合作,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建设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工作站、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推进科技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企事业单位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采取委托研发、联建合建等形式建立创新平台。
2022 年,新增专家服务基地达到 1 家、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 4 家。
2023 年,新增专家服务基地达到 1 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家、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 4 家。
2024 年,累计院士工作站达到 2 家、专家服务基地达到 8家、博士(后)工作站达到 1 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 3 家、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达到 35 家。
责任单位:石嘴山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区科技局、工信 和商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发改局、红果子镇
(三)实施产业人才培养培育行动。立足产业优势、聚焦产业转型,依托院士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载体, 积极培训培育优势产业人才,培养能留得住、扎下根的“永久牌”人才,满足我区发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加强创新培育体系建设。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育人机制,鼓励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科研人才。
2022 年,新获批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1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2 个。培训各类人才 5000 人次以上。
2023 年,新获批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2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2 个。培训各类人才 5000 人次以上。
2024 年,累计获批市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6 个、培育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20 个。培训各类人才 1.5 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石嘴山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工信和商务局、人社局、科技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局、总工会、财政局、红果子镇
(四)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振兴行动。围绕乡村振兴,培养 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实施农村产业带头 人培训行动,以特色农业产业、农村电商及“互联网+农业”等为重点,培养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批 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 育工程,加快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 队伍。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工作室建设,推动人才服务向基 层延伸,研究制定农村优秀乡土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培养选拔 一批乡土人才队伍。
2022 年,培养农业领军带头人 10 名、团队 2 个、土专家10 名,培训高素质农民 800 人次、农村实用人才 400 人。
2023 年,培养农业领军带头人 10 名、团队 3 个、土专家15 名,培训高素质农民 1000 人次、农村实用人才 600 人。
2024 年,累计培养农业领军带头人 30 名、团队 7 个、土专家 40 名,培训高素质农民 2600 人次、农村实用人才 1500 人。人才驿站 3 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科技局、人社局、财政 局、各乡镇
(五)实施人才发展环境优化行动。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举措,分级分类为人才提供精准化、多元化的服务保障。构建人才服务网络。开发建设人才工作服务网, 创新部门联动、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结合的人才服务模式。实施高层次人才“一卡通”制度,向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凭卡可享受子女就学、择校优先、医疗服务、公共交通等服务。落实自治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就医等政策,切实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做好高层次人才“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就医服务。强化人才住房保障, 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局、教体局、住建和 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在组织部门的统筹下,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指导推进本行业、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 行职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用人单 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确 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人才工作资金投入,区财政每 年至少统筹安排 200 万元人才科技工作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后补助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支持产业 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加大人才工作资金争取,各人才工作成员 单位要积极向自治区、市争取人才资金、政策,为人才工作提 供强有力保障。
(三)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创新人 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政策机制,鼓励、指导、支持辖区 各类企业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平 台,强化产学研合作,通过评选申报优秀科技成果、科技创新 团队、优秀专利项目等,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责任单位落实人才工作任务的量化考核,将人才工作特别是实施“建设宁夏产业创新人才 高地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进一步健全“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考评 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任务落实不 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函询和 诫勉谈话等处理。
(五)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本行动计划系列政策,积 极总结选树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典型,通 过开设专栏、拍摄微电影、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他们 的先进事迹、高尚品德和科学精神,讲好人才故事,增强人才 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大对人才政策和培训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宣 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鼓 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件
惠农区关于建设宁夏产业创新人才高地三年行动计划激励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招引人才、培育人才、 激励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支撑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为惠农区建设五大百亿专业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制定如下政策。
1.对获批自治区级、市级“人才小高地”的,一次性分别 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建设单位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
2.对柔性引进且每年在惠工作累计 2 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经认定后享受薪金补贴,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 付劳动报酬的 30 、20 给予一次性补助,个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0 万元、团队每年累计不超过 20 万元。
3.对全职引进到惠农区工作满三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每月给予 500 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两年。
4.自主引进全日制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编制总 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没有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 ”的办法解决,每引进 1 名给予 1-10 万元奖励。
5.对新批准在我区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 专家服务基地、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运行六个月后每年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资助。
6.对申报获批自治区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分别给予 5 万元、2 万元补助,自治区、市技能大师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元补助。
7.对建成运行 1 年以上且运行良好的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工作室,给予 3 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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