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规发〔2020〕1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治区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4.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5. 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6. 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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