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相关市、县发生新冠肺炎输入性疫情,为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第一例”输入、严控“第一例”扩散,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非必要不离石。暂停大型会议、培训、演出、民俗、庙会、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已经筹办的一律延期或取消。确需举办的必须依法报批同意后举办。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人员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二、进行区域核酸检测期间,进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外,还需出示核酸检测证明。
三、学校、托幼机构学生两点一线,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应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验码通行,鼓励自助扫码支付结算,缩短排队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建筑工地实行工作和食宿场所“点对点”管理,区外返岗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及福利养老机构等,要查验进入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市场、物流园区、药店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一轮核酸检测。
四、电影院、剧场(含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校外培训机构、游戏厅、KTV、音乐餐吧、舞厅、洗浴、足疗店、酒吧、网吧、棋牌室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场次间隔、通风消毒、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
五、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强化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患者,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实施闭环管理。预检分诊工作人员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史调查要求。
六、中高风险地区入石人员或“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在区内流动人员重点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卡口进行核酸采样后正常放行。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商店、餐厅、卫生间等室内场所人员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异常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进入服务区室内场所。对瞒报、谎报、迟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温验码。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如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全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宁夏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