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3〕6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农区红果子镇下营子村党群服务中心暨便民服务站建设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3〕9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有效改善基层组织服务功能,优化村级活动场所办公环境,更好地服务群众,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红果子镇下营子村党群服务中心暨便民服务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3-640205-04-01-593942)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果子镇下营子村五队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新建单体建筑1座,坡屋顶形式,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呈东西向L型布置,规划用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0.21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建、电气、给排水、采暖工程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6月—2023年9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93.08万元,其中工程费176.61万元,其他费10.85万元,预备费5.62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惠农区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支持、农村公益资金、村集体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红果子镇下营子村党群服务中心暨便民服务站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红果子镇下营子村党群服务中心暨便民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