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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贺兰山东麓惠农区淄山园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3〕68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报送<贺兰山东麓惠农区淄山园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源发〔2023〕8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恢复贺兰山东麓惠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区原有地形地貌或使其与周边地貌景观相协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为周边居民创建一个安居乐业稳定的生活、工作环境,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惠农区淄山园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305-640205-15-05-719926)

  二、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山东麓北部前缘,惠农城区西侧。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削坡整形治理工程173230m³,培坡工程35123 m³,采坑回填226852m³,场地整平面积为348931㎡。生态复绿工程面积460356㎡,刺丝围栏3186m,生态修复宣传牌设立20个。    

  (二)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治理修复土地面积56.93h㎡(853.95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态复绿等工程。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生态修复、综合整治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5月—2024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396.38万元,其中工程费1215.86万元,其他费180.52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贺兰山东麓惠农区淄山园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审定概算表

     2.《贺兰山东麓惠农区淄山园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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