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112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礼和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礼和乡银河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礼政发〔2024〕28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礼和乡银河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5-640205-04-01-640549)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银河村一队刘家沟(垃圾分拣中心-红河路)沟渠整治:
1.现状沟道清淤3811立方米;
2.坡道草皮清理1888平方米;
3.土方回填共11943.6立方米,其中包括压实素土土料6294立方米、配级砂砾5649.6立方米;
4.DN1200排水管道铺设及安装472米;
5.新建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个。
(二)现状公路护栏拆除(垃圾分拣中心-简滨路):
现状公路护栏拆除、运送、卸装共700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土方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建设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7月—2024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202.19万元,工程费177.09万元,其他费15.47万元,预备费9.63万元。
资金来源: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奖补资金。
八、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2024年礼和乡银河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2024年礼和乡银河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