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171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中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4〕3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9-640205-20-01-873498)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东永固村七队、八队
新建De400污水管1250m、De300污水管1000m、De110污水管1260m;原有混凝土道路拆除及恢复4150㎡;新建60m³污水收集池一座;新建5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座;新建φ1250,h:3.1圆形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02座;新建1.65×1.65×2.7混凝土三通污水检查13座,井点降水一项。
(二)东永固村四队、五队、六队
新建De400污水管2100m、De300污水管370m、De110污水管1200m;原有混凝土道路拆除及恢复1250㎡;原有面包砖路面拆除及恢复1800㎡;五队、六队新建30m³污水收集池各一座;五队、六队新建3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各一座;新建φ1250,h:3.1圆形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20座;新建1.65×1.65×2.7混凝土三通污水检查井5座,井点降水一项。
(三)污水处理终端
新建40m³/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一座,新建De300污水管370m。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污水管铺设、混凝土、面包砖路面拆除及恢复、污水收集池、化粪池、污水检查井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10月—2025年5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637.68万元,工程费560.57万元,其他费46.74万元,预备费30.37万元。
资金来源:惠农区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标投标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中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中心村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