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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4〕210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星州房产发〔2024〕4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

  (项目代码2412-640205-17-01-8691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惠农区坚持民生为本,实施“避险搬迁+安家安心”工程,搬迁安置沉陷区内居民2万多户,全面完成“三供一业”移交改造,累计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180多万平方米。突出补齐老工业城市乡村建设短板,为巩固惠农区采煤沉陷区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采煤沉陷区内居民的安置工作。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郑州路以南,安乐桥街以东。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20186.21㎡(约为30.28亩),建设3栋11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30818.72平方米,住宅地上建筑面积25693.8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124.92平方米,总计建设住宅220套,户型面积108-126平方米。搬迁安置人数预计600人。

  建设内容:

  新建项目的土建、安装及室内外给水、排水、消防管网、供暖管网、供配电管网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4月—2026年5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145.8万元,其中工程费9812.02万元,其他费803.03万元,预备费530.75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国家、自治区、市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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