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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4〕215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惠农区红果子镇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代码2410-640205-20-01-92879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园区集聚效应不断增强,现有生产车间已不满足生产需求,加之现有供排水管网管径偏小,老旧破损,跑冒漏现象严重,急需对园区车间及管网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为完善红果子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同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实施该以工代赈项目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红果子镇马家湾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示范园农业生产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智慧农业建设、灌溉渠道砌护建设。

  (二)示范园加工流通聚集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公用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园内企业产能升级改造。

  (三)示范园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给排水管网、供暖管网提升改造。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6月—2026年6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8053.34万元,其中工程费7404.27万元,其他费649.07万元(其中预备费245.21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政府配套、社会投资。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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