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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楼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5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农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楼体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综执发〔2025〕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楼体部分)项目(项目代码2501-640205-17-02-46808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项目区内小区楼梯间照明缺失、立管老化、楼梯间内墙皮脱落,屋顶防水老化等等,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影响了社会和谐,为完善惠农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住宿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城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运管小区98号楼、邮电小区、广西路36号楼、供电小区、康乐路273号楼、广场路38号楼、康乐路(91院)(45院)、清华园C区、清华园小区、矿中小区、金能东院、新村小区、南苑小区(1号楼、2号楼)、银善A区、丰水洞小区、南小区及憩园小区,共计17个小区、148栋建筑楼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384983㎡,改造户数5302户。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6月—2027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60.9万元,其中工程费3066.81万元,其他费230.32万元,预备费263.77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楼体部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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