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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清华园等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农区清华园等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惠综执发〔2025〕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501-640205-17-02-123499)。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地下管网老化严重,出现锈蚀、渗漏、爆管等情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为消除管网系统的安全隐患,提高管网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亟需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项目片区内小区的燃气、给水、排水、供暖管道等进行改造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为6709.6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768.11万元,其他费444.53万元,预备费497.01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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