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项目(事项)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清华园等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23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8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农区清华园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综执发〔2025〕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清华园等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1-640205-17-02-12349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地下管网老化严重,出现锈蚀、渗漏、爆管等情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为消除管网系统的安全隐患,提高管网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运管小区98号楼、邮电小区、广西路36号楼、供电小区、康乐路273号楼、广场路38号楼、清华园C区、清华园小区、矿中小区、金能东院、新村小区、南苑小区(1号楼、2号楼)、银善A区、丰水洞小区、南小区、憩园小区等共计16个小区的燃气、给水、排水、供暖管道等进行改造。涉及燃气中低压地埋管网、燃气架空管网、燃气立管管网,dn90~dn200庭院供热管网1.424公里,dn300~dn500排水管网;新建dn300~dn500雨水管道,拆除及外运原有dn300管道;改造dn110钢丝骨架复合管供水管道,dn25~dn110聚乙烯供水管道及增设各类管网的物联智能感知设备4套。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6月—2027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595.16万元,其中工程费5669.19万元,其他费437.44万元,预备费488.53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清华园等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