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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郑州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07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23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农区郑州路等城市街路排水防涝项目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惠综执发〔2025〕1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501-640205-17-02-135189)。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城市排水主管网管道老化、淤积严重,已多次发生断裂、跑、冒、漏等现象,影响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正常排放和道路交通安全,加之原设计管径偏小,已不能满足当前城市发展排水要求,为解决城市排水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高管网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惠农区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并改造项目片区内道路的排水管网,对车行道路路面进行开挖恢复等。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为7026.6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016.65万元,其他费489.5万元,预备费520.49万元。

  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相关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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