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治沙林场: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治沙林场关于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的请示》(惠治沙场发〔2025〕8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项目代码2501-640205-20-01-866703)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治沙林场一队、三队。
三、项目主管单位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治沙林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括优良乡土树种繁育工程(含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一)优良乡土树种繁育工程(含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整理苗圃用地100亩,育苗83970株。
(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对三队、一队新建优良乡土树种繁育苗圃铺设节水灌溉设施,灌区面积100亩,灌溉方式采用滴灌。主要包括:铺设De63、De20等各类PE管61494m,以及配套管件设施等。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优良乡土树种繁育、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设计方案。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5年3月—2025年6月
养护期:2025年6月—2025年12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05.28万元,工程费100.42万元,其他费4.8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审定概算表
2.《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