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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08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2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治沙林场: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治沙林场关于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的请示》(惠治沙场发〔2025〕8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项目代码2501-640205-20-01-866703)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治沙林场一队、三队。

  三、项目主管单位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治沙林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括优良乡土树种繁育工程(含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一)优良乡土树种繁育工程(含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整理苗圃用地100亩,育苗83970株。

  (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对三队、一队新建优良乡土树种繁育苗圃铺设节水灌溉设施,灌区面积100亩,灌溉方式采用滴灌。主要包括:铺设De63、De20等各类PE管61494m,以及配套管件设施等。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优良乡土树种繁育、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设计方案。

  七、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5年3月—2025年6月

  养护期:2025年6月—2025年12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05.28万元,工程费100.42万元,其他费4.8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审定概算表

     2.《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农区治沙林场优良乡土树种和抗旱耐盐碱树种培育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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