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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西安路等城区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12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4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西安路等城区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综执发〔2025〕3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西安路等城区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1-640205-17-02-162633)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供热管道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出现锈蚀、渗漏、爆管等情况。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为消除管网系统的安全隐患,提高管网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改造西安路(静宁街-安乐桥街)、惠安大街(滨河大道-小转盘)共计2条市政道路供热管道,36个换热站一级供热管网连接支管。改造供热管道长度约1500m×2,规格DN1000,管材为螺旋焊接钢管(Q235B),开挖及恢复路面9000㎡。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6月—2027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422.67万元,其中工程费5447.39万元,其他费499.53万元,预备费475.75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相关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市惠农区西安路等城区供热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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