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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13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民政局关于实施惠农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请示》(惠民发〔2025〕1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4-640205-11-05-559544)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改造原建筑总面积4200㎡,改造范围为惠农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一层、二层、三层室内外装修。

  一层建筑面积1578㎡,设置门厅接待区、起居室、餐厅及后厨、值班室、院长办公室、临终关怀室、心理咨询室、处理室、药房、医务室、评估室、男女卫生间及洗衣房、开水区、县域服务指导中心培训室、智慧养老平台体验区、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

  二层建筑面积1224㎡,设置服务中心、起居室、认知症训练室、理疗室、护理实操培训室1、接待室、办公室、图书绘画室、棋牌室、男女卫生间及洗衣房、开水区。

  三层建筑面积1224㎡,设置服务中心、起居室、宿舍、感官训练室、球类活动室、音乐舞蹈室、男女卫生间及洗衣房、开水区。

  主要内容包括室内改造工程、室外改造工程、设施设备配置采购工程。

  室内改造工程:包括室内拆除及新建墙体、地面改造、墙面改造、天棚改造、门窗更换、软装配饰、标识标牌以及消防设施修补等,配套室内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改造建设。

  室外改造工程: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拆除及新建装配式库房220㎡、绿化补植480㎡。

  设施设备配置采购工程:配置采购适老家具、电器、软装配饰、办公设备以及各功能室配套器械设备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室内外改造、设施设备配置采购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6月—2025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32.35万元,工程费492.95万元,其他费23.89万元,预备费15.51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福彩专项资金、不足部分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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