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185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宁夏石嘴山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惠农区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5〕6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石嘴山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惠农区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项目代码2504-640205-64-05-459879)
二、项目建设地点
涉及惠农城区、园艺镇、简泉农场和礼和乡。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2000亩。采取补植、修枝、平茬复壮、补水和剩余物清理等模式进行抚育。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中幼林抚育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7月—2025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77.93万元,工程费72.8万元,其他费5.1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治区及地方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宁夏石嘴山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惠农区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