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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石嘴山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惠农区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1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185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宁夏石嘴山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惠农区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5〕6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石嘴山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惠农区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项目代码2504-640205-64-05-459879)

  二、项目建设地点

  涉及惠农城区、园艺镇、简泉农场和礼和乡。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2000亩。采取补植、修枝、平茬复壮、补水和剩余物清理等模式进行抚育。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中幼林抚育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7月—2025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77.93万元,工程费72.8万元,其他费5.1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治区及地方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宁夏石嘴山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惠农区2025年中幼林抚育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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