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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散埋乱葬集中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9 来源:惠农区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184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民政局关于申请批复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散埋乱葬集中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惠民发〔2025〕2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散埋乱葬集中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507-640205-11-01-82128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沿山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拆除非法建设墓地的砖砌围墙、水泥柱、石柱、铁丝围栏、琉璃瓦墙围、亭榭、地面硬化、门头等,恢复土地原状,清运拆除垃圾。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7月—2025年9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373.2万元,工程费364.35万元,其他费8.15万元,预备费0.7万元。

  资金来源:石嘴山市惠农区政府保障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散埋乱葬集中整治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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