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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13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5〕200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惠综执发〔2025〕11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508-640205-18-01-977958)。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惠农区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裸露空地通常被荒草、垃圾和杂草所覆盖,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和环境质量,还可能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有效地扩大城市的用地空间,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亟需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主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项目片区内裸露空地进行改造并完善其他配套设施。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148.13万元。其中工程费5282.77万元,其他费409.94万元,预备费455.42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相关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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