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项目(事项)批准和实施 > 批准结果信息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矿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2-26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6〕90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变更惠农区矿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惠综执发〔2026〕5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消除管网系统的安全隐患,提高管网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经研究,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矿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1-640205-17-01-672743)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主要改造内容:主要对腾飞小区、福利小区、309小区、龙村巷、矿务局26院、广园小区、清华园1-4号楼、康欣1号楼、金河小区9个小区地下管线改造。改造dn90-dn250庭院供热管网1.31公里,阀门井25座;改造dn400-dn500污水管网8.68公里,改造dn300-dn500雨水管网8.033公里,改造混凝土检查井1440座;改造De110-De160供水管道0.925公里,De110钢丝骨架复合管0.925公里,改造供水井88座。各小区主要工程量如下:

  (一)腾飞小区:改造dn400-dn500污水管网0.475公里,改造dn300-dn500雨水管网0.532公里,73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透水砖路面各4606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2070平方米。

  (二)福利小区:改造dn400-dn500污水管网1.19公里,改造dn300-dn400雨水管网1.485公里,190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透水砖路面各8341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5065平方米。

  (三)309小区:改造dn300-dn500污水管网1.96公里,改造dn300雨水管网0.66公里,313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面包砖路面各14501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3014平方米。

  (四)龙村巷:改造dn300-dn500污水管网1.84公里,改造dn300雨水管网1.85公里,294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透水砖路面各17446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7111平方米。

  (五)矿务局26院:改造dn400-dn500污水管网1.278公里,改造dn300-dn400雨水管网1.567公里,210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面包砖路面各11540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3870平方米。

  (六)广园小区:改造dn400污水管网0.31公里,改造dn300雨水管网0.4公里,61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面包砖路面各1230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1049平方米;改造dn110聚乙烯供水管道0.235公里,De110钢丝骨架复合管0.235公里,阀门井22座。

  (七)清华园1-4号楼:改造dn90-dn250庭院供热管网0.94公里,阀门井14座,改造dn400污水管网0.7公里,改造dn300雨水管网0.528公里,114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面包砖路面各2121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1635平方米,改造dn110聚乙烯供水管道0.56公里,De110钢丝骨架复合管0.56公里,阀门井52座

  (八)康欣1号楼:改造dn90-dn250庭院供热管网0.37公里,阀门井11座,改造dn400污水管网0.147公里,改造dn300雨水管网0.141公里,30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面包砖路面各1489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672平方米,改造dn110聚乙烯供水管道0.13公里,De110钢丝骨架复合管0.13公里,阀门井14座。

  (九)金河小区:改造dn400-dn500污水管网0.78公里,改造dn300雨水管网0.87公里,155座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管道开挖拆除恢复透水砖路面各10863平方米,管道开挖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各3530平方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惠农区矿中片区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5246.6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749.02万元,其他费用344.8万元,预备费152.81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原惠审管批字〔2026〕50号批复同时废止。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