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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二期(包含聚宝新村至高铁南站道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5-21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6〕146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二期(包含聚宝新村至高铁南站道路)立项的请示》(惠住建交通函〔2026〕1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增强群众幸福感,改善周边群众及车辆的出行条件,提升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二期(包含聚宝新村至高铁南站道路)

  项目代码:2503-640205-18-01-55907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项目新建道路全长2412.332m(主线1730.5m、支线长681.832m),新建排水管道3752m及其配套的泵站1座、检查井85座。

  建设内容:主线和支线,路基宽度6.5/6.0m,路面宽度6.0/5.0m,结构层采用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掺20%碎石)+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总厚度44cm,排水管道采用DN600-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6月-2027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金额为664.4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24.58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45.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59万元,预备费31.64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和多方筹措建设。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表

     2.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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