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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兴惠湖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5-22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6〕151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兴惠湖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自然资发〔2026〕7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兴惠湖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代码:2605-640205-04-05-26765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在污水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治理、水循环能力修复、水质监测管控建设等方面效果显著。因此,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本次项目主要规模和内容为兴惠湖污水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总体面积214018平方米(合321亩),主要涉及的工程如下:

  (一)内源治理工程

  包括基坑排水工程(枯水期计算)、围堰工程(施工作业隔离坝)、污染处置工程(底部防渗漏)、底泥疏浚工程(消纳外运)。

  (二)生态水质修复工程

  包括水生态构建与修复工程(矮型人工水草、立体式)、面源污染生态拦截过滤沟工程、生态缓冲带(种植芦苇、菖蒲、千屈菜等)、沉水植物种植(种植苦草、狐尾藻、马来眼子菜等)。

  (三)水循环能力工程

  包括水泵及过滤系统安装工程(水泵更新+过滤系统)、泵站电力系统配电室及电路机房(含UPS)。

  (四)控源截污工程

  包括圆管涵及闸阀工程、分段式混凝土拦水坝工程、中水回用系统不达标水导排工程(DN400)、前置池(2000立方米/座)、南区入水口管路链接管道(DN400)、水质预处理前置池配套管理房及设备。

  (五)监测控制工程

  包括水域视频安防智能监测系统(含监控设备)、进排水泵站远程自动化控制系统、水环境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水体曝气设备智能联动调控(3台中型太阳能款)、拦水坝与圆管涵洞电动闸阀远程启闭控制。

  (六)增容改造工程

  包括护坡增容加高加固工程、岸坡临水作业检修台阶、岸线安全隔离防护网设施约、环湖岸线作业道路工程(碎石铺设)。

  (七)边坡生态修复工程

  包括检修配套作业设备、停车场、生态边坡表流固坡植物净化、急坡面挂网锚杆固坡、植物固坡灌溉系统。

  六、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期:2026年6月-2027年5月

  养护期:2027年6月-2028年5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6998.4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6047.82万元、工程其他费617.37万元,预备费333.26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水资源论证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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