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56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实施惠农区燕子墩乡路家营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的请示》(燕政发〔2026〕3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燕子墩乡路家营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
项目代码:2606-640205-20-01-588072
二、项目建设地点
燕子墩乡路家营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路家营村四队、六队、七队中心路退水沟沿线进行沟道清淤、涵管铺设、检查井建设、道路硬化、绿化亮化、休闲设施配套。对路家营村中心路段及四队、六队村内主要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对路家营村四队、六队、七队中心路段沿线及村庄公共区域裸露土地进行绿化、道路两侧环境整治、面包砖铺装、场地硬化。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道路硬化工程:混凝土道路硬化1627平方米,混凝土场地硬化及铺装2081平方米。
2.排灌设施工程:沟道清淤3960平方米,安装DN1200钢筋混凝土II级管786米,配套安装1700*11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2座。
3.环卫设施工程:配置环卫垃圾桶20个。
4.村庄整治工程:开展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并同步实施面包砖铺装2487平方米。
5.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85盏。
6.绿化工程:种植行道树211株,完成道路两侧绿化及灌溉面积8376平方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6月-2027年5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543.3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99.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6万元;预备费15.83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自治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由惠农区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表
2.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