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3〕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内容申请的函》(惠住建交通函〔2023〕4号)收悉。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经我局派员实地踏查后报局务会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对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205-54-01-012158)的变更申请,批复如下:
一、取消道路拓宽、罩面、排水、照明等建设内容;
二、取消建设站前广场至申银特钢连接道路1170米;
三、变更站前广场部分建设内容:一是取消建设维修车库312平方米,附属用房由局部两层变更为一层,建筑面积由886平方米变更为540平方米;二是铺设站前花岗岩广场由15600平方米变更为10400平方米,增加建设52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三是将建设4194平方米的社会停车场,变更为场地绿化4194平方米;四是取消建设公交停车场,取消硬质铺装共2170平方米;五是取消建设汀步、成品岗亭、道闸、廊架、雕塑等附属设施及出租车候车厅;六是取消安装充电桩及充电桩配套的高压分支箱。
四、取消站前广场至申银特钢连接路两侧绿化,面积为11700平方米。
五、工程概算总投资由9313.59万元,变更为6886.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变更为5817.82万元,其他费用变更为868.22万元,预备费变更为200.58万元。
具体变更内容及概算附后。
其他事项仍严格按原《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2〕55号执行。
附件:《包银高铁惠农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变更概算表
此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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