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31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蒸汽管道项目建设内容及概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对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蒸汽管道项目(项目代码:2311-640205-16-01-943424)调整项目内容及概算的请示,现将相关变更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变更
石嘴山经济开发区至东方希望蒸汽管道延伸段(动力岛蒸汽管道二期末端至东方希望西南角)1200m的DN400蒸汽管道不再进行建设。
二、概算总投资的变更
因跨河滨西街时高压线安全距离不够,管线需向西17米后横跨河滨西街再向南返回原路径,需增加管道35米及增加钢制桁架;穿越G110国道管道建设方案修改为双管并行顶管方案,顶管长度增加到176米;同时增加穿越包银高铁和黄公铁路专项费用及G110国道顶管产生的国道占用费(其他费用)。
故项目概算总投资变更为7739.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25.46万元,其他费用788.48万元,预备费225.42万元。
其他事项仍严格按原惠审管批字〔2025〕135号及惠审管批字〔2025〕176号执行。
附件: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