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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6〕103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的请示》(燕政发〔2026〕12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助力乡村振兴,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602-640205-20-01-108552)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燕子墩乡路家营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电缆沟挖填2705.85立方米、电缆铺砂盖保护板6013米;安装成套配电箱49台、杆上配电箱4台;直埋敷设10kV高压(含耐火)、0.4kV低压多规格电缆并制作终端头;安装400kVA箱变4座及杆上配电设备,架设绝缘铝绞线架空线路;组立≤13m混凝土电杆8基,完成根部加固、拉线及接地系统施工;开展供配电全系统调试、接地电阻测试等配套检测。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燕子墩乡路家营村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项目(一期)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3月-2026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266.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55万元,其他费用14.53万元,预备费12.7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惠农区2026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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