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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40203735995117C/2022-00278 发文字号: 惠政公开办发〔2019〕4号
发布机关: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年5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21日
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05-21 信息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 字体:[ ]

惠政公开办发〔20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市有关要求,现就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边界范围,全面摸底清查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要立即对本部门主管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迅速整改。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要坚决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要清理整合;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办事效率低的,要限期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到位。一个部门(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已经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的,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清理整合。因机构改革发生职能调整的,相应职能对应的新媒体账号由职能接入部门负责清理。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工作,对确定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向区委网信办,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同时报送《惠农区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附件1)和《惠农区政务新媒体备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分别送至区委网信办公室(511室),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201室),电子版发送至hnqzwgkb@163.com(联系人:丁超,联系电话:3012946)。
  

  各部门(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备案,分级建立政务新媒体管理库,作为今后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的基础。凡此次清查漏报瞒报,或今后私自开设、关停政务新媒体的,均将在年度效能目标考核项中予以扣分。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
  

  三、加强功能建设,规范运营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问题回复、后续跟踪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增强信息发布与回应的权威性、时效性。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要规范程序,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业务应向政务新媒体区委网信办、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并填报《惠农区政务新媒体业务申请表》(附件3),并向社会发布公告,杜绝擅自开设、关停。

  

  通过规范管理、加强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区基本建成以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地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质精品政务新媒体账号及应用;到2021年,全市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面提升,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形成。
  

  四、严格监测检查,加强考核评价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检查,引导政务新媒体向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区政务公开办将从第二季度开始,按照《意见》要求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开展监测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并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附件:1.惠农区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2.惠农区政务新媒体备案汇总表
     3.惠农区政务新媒体业务申请表

 

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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