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做好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落实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惠农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惠农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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