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情况,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惠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no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惠新街43号(电话:0952-7011744;传真:0952-7011744;电子邮箱:nx701174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公文制发及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公文制发制度,明确政府公文制发审核的程序,严格落实政府文件起草、审核及发文人员的职责和责任。规范公文标识属性及印制格式,明确界定印发文件的公开属性,即“公开发布”“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2021年,红果子镇共制发政府公文104件,其中公开发布16件,依申请公开1件,不公开87件。通过惠农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31条,其中,“公开发布”属性文件11件、行政执法类5条、总结计划2条、财务预决算1条、高龄津贴名单、临时救助信息公开12件;在“魅力红果”微信公众号内公开各类信息510条。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镇就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卫生医疗、环境整治等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布贯彻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我镇通过镇村两级公示栏公开重大事项,如“一事一议”项目、耕地保护补贴、临时救助、享受低保、村务收支情况等36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财政资金5条,社会救助12条。2021年,我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社会救助、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各项政策措施的公开,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涉及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回应公众关切及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制定舆情回应机制,积极应对各种网络舆情及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回应实效和质量。今年共完成网信回复32件,信访局转办25件,通过惠农区政府门户网站答复13件。二是积极解答群众疑问,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电话回应解答群众疑问3000余条,促进了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三是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全年共化解群众矛盾49余起,为维护全镇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镇人大共督办七届一次人代会代表所提意见建议9件,截至目前,已办结的意见建议7件,占总数77.8%;正在办理的2件,占总数22.2%。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答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7%,代表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更新完善以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一是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各站所长、中心(办)主任商讨、疏理我镇各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基础上,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健全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站所进行起草,分管领导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具体理由,对于需要公开的内容由镇政务公开专干、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确保在依法、准确、及时公开信息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
(四)平台载体建设
一是新媒体发布情况。利用微信公众号“魅力红果”发布政策解读、疫情防控、科普知识、政策落实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2021年我镇微信公众号“魅力红果”共发布内容 510 条,其中转自宁夏新闻网、石嘴山新闻网等内容共357条,本机关自制原创内容共 153 条。二是乡、村两级公开栏公开公示情况。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推进会,认真抓好乡、村政务公开栏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细化村务公开目录,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2021 年,村务公开通过村级信息栏公示各项村级信息 326 条,乡机关通过公开栏公开项目建设、重要会议、人事档案评定等重要事项63次。三是推动“互联网+政务云”网上办事。继续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心镇培育工作,扩充改造政务服务中心,全年网上为民办件共2756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高监管和执法的公正性、威慑力和公信力。严格执行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自纠活动,保障发布信息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时效性。制定重点考核细则,完善整理资料,对村(居)务进行考核;开展社会评议机制,将考核成绩与评议情况作为村(居)年终评先评优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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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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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纸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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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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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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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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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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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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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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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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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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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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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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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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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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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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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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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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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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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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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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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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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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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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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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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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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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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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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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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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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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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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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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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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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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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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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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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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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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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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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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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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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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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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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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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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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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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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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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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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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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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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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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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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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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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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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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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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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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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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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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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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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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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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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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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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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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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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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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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来看,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差。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造成信息公开时间和实际不符,致使公众难以在第一时间里了解政府工作相关情况。
二是村民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意识不足,且因受文化程度限制,对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方式方法缺乏必要的知识,对于获得的政府公开信息也不能参透其涵义。
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方向。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的重视程度,及时更新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准确便捷的服务信息。同时加强与上级沟通,积极参加培训,提升红果子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二是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知晓和参与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嘴山市惠农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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