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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惠农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1〕33号)要求,现将惠农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惠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no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惠农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安街19号(电话:0952-7686310;传真:0952-7686310;电子邮箱:hnq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惠农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营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内容。编制《惠农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发布,全面展示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任务、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好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等中心工作,持续推动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等共9条。通过“惠农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墙)等平台,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解答、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多方面内容共计6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是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落实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四是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局积极开展“两微”建设,持续做好“惠农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持续发布国家医保动态、医保政策法规、惠农区医保局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为宣传医保政策,推动医保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6条,关注量达5683余人。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股室绩效考核体系,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问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力及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的,追究相关责任;对落实到位且有开拓创新的股室,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中予以加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部署实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惠农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还需拓宽。
  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牢抓实,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高老百姓在医疗保障工作中的可及性、获得感、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惠农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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