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嘉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50%单氰胺(含5万吨30%单氰胺中间产品)生产线安全节能技术升级改造示范项目(变更)”已依法履行规划许可程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许可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嘉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50%单氰胺(含5万吨30%单氰胺中间产品)生产线安全节能技术升级改造示范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宁夏嘉峰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长城园
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变6402052026GG0001633号
二、批准的规划许可内容
本项目在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对原批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主要批准变更内容如下:
(一)对50%单氰胺液体车间的建筑面积依法进行调整。
(二)变更配电室与机柜间的建筑位置。
经依法审查,上述变更内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本次变更后,项目批准建设的总建筑面积为5923.3平方米。
三、公告说明
公告单位: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公告期限: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6日
现场公示:本项目规划许可内容已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
监督反馈: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许可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惠农区自然资源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或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德胜路B19号
联系电话:0952—3813805
电子邮箱:hnqczghz@163.com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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