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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经查,宁夏晟越天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上述市场主体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向上述市场主体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市场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上述市场主体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石嘴山市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52-3023191

  附件:石嘴山市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石嘴山市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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