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服务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精准高效使用,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集中照护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惠农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惠农区民政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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