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为扎实开展乡村振兴财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等问题,推动各领域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现将惠农区财政局乡村振兴财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核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不经常不深入,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全面,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学习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重点核查《宁夏回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执行中,是否在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扩大开支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以拨代支、虚列支出、闲置浪费、财务管理不规范、绩效管理不到位、产业占比不达标、资金支付核查及账务处理监管工作缺位等问题。
(三)根据《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要求,重点核查项目管理是否规范、资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有一定的收益。
(四)重点核查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资金政策、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重投资建设,轻维护管理”问题,衔接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管理是否规范,集体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固定资产是否能达到预算绩效目标和效益。
(六)重点核查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保障及指标是否及时下达,乡村振兴领域相关资金是否及时支付,专项资金、直达资金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二、监督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如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监督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52-3013196
2.来访来信地址:惠农区财政局监察办公室
3.邮编:753200
4.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特此通告!
惠农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