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宁环办发〔2023〕9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宁生态环保办〔2023〕5号)规定及相关要求,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惠农区人民政府与宁夏万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现予以公示。
以上情况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责任书存在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952—3012589,邮箱:szshn-hjjc@163.com。
附件:惠农区1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惠农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