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区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1.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行政执法部门对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
3.行政执法部门对涉企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
4.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
5.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推诿、执法不作为问题;
6.行政执法部门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
7.其他问题。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立惠农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履行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
投诉举报电话:0952-3321009
投诉举报邮箱:szshnqzffzb@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惠农区石大路15-2-273号惠农区司法局205办公室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惠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