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3〕192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惠农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由于增发国债项目的反馈情况,自治区发改委对该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对惠农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变更的申请(项目代码:2311-640205-20-01-680646)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的变更
(一)将土壤改良变更为土壤改良面积10838亩,包括机深松+增施有机肥、机深松两项措施,其中机深松+增施有机肥1660亩,机深松面积9178亩。
(二)增加内容:
1.农田林网工程:规划在调蓄水池外坡脚布置单行林带,长1.3km,株距3m,栽植株数为433 株。
2.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泵站混凝土进场道路2条,长0.8km,混凝土路面宽4.5m,厚0.2m。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的变更
将估算总投资变更为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719.16万元,其中工程费3291.86万元,其他费370.54万元,环境保护费22.62万元,水土保持费34.14万元。
三、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的变更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变更后该项目建设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也发生了变化,详见《惠农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其他事项仍严格按原《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3〕180号执行。
附件:《惠农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此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惠农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测设计
√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安装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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